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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须知
2023/05/11

    一、结婚登记业务范围及具体要求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是居住于俄罗斯的中国公民(居住是指已在俄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俄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包括华侨(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留学人员、公派驻外人员等。

    2、双方亲自到我馆自愿提出申请。

    3、双方均无配偶、且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4、一方或双方为临时出国人员的结婚申请,我馆不予办理。

    二、提交材料(以下均为原件,请一并携带复印件)

    1、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旅行证,签证,居留证明或居住登记,学生证或工作许可),双方中国居民身份证。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应提交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丧偶的当事人,应提交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配偶死亡证明。

    4、涉及未定居国外的港澳台同胞或曾有国外法院判决离婚等情形的,应按领事官员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当事人通过“中国领事”APP“婚姻登记预约”模块进行预约,双方按预约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总领馆领事证件大厅现场办理。

    2、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现场填写签署《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按指纹。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领事官员查验各项材料,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双方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处签名、按指纹并当场领取结婚证。如双方不能当场取证,则结婚登记无效。申请人再次申请领取结婚证时,应重新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5、办理结婚登记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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