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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生物识别签证的通知
2021/12/09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馆将于2021年12月10日起实施生物识别签证制度。根据该制度要求,申请人完成在线填表和在线预约后(链接http://saint-petersburg.china-consulate.org/chn/zytz/202105/t20210511_8965908.htm),须本人按预约时间携申请材料到总领馆递交并留存十指指纹。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

  1. 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
  2. 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 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 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总领馆郑重提醒,如发现伪造指纹或冒充他人留存指纹的情况,申请人将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后果。

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馆保留对上述规定和具体情形的解释权。

附件:生物识别签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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